“哎哎好,公子,别看这衣服的主色调黑啊,这白天,晚上,一共能反射出三种颜色。”

店伙计十分骄傲,又特别爱惜这件衣服,反反复复的看着细节处有没有皱褶,有了就抚平,没有的还要再工整的扯扯。

“晨夕,正午,夜晚?”嬴政问。

“正是正是。这现在室内,所以看着黑,但其实这颜色并不是黑,是用那金翠鸟的羽毛提炼的。”

“公子,您瞧——”店伙计抬起衣服的一只袖口,每一丝都好似下面还藏着东西,借着烛光在那闪,又不显低俗廉价。

“确实不错。”

“今儿个啊是二十九,再加上刚才小的有眼不识泰山,二位大人有大量也没怪罪小的。倘若二位真的喜欢,原价二百个布币,直接一百六十个布币拿走即可。”

店伙计伸了伸手指,打得一手好算盘。

我一个月的工钱二十布币,也就意味着我要是想买这样的衣服,我要不吃不喝十个月,打完折后也是不吃不喝八个月。

前提还必须是店伙计肯带我来这向我推销才行。

出于一个现代人勤俭持家的能力,我刚想开口讲价,嬴政却眼都不眨的回答。

“给。”他从腰间掏出四个钱袋,沉甸甸的,又从外看毫无规则,估计布币在里面塞的七零八落。

“一个钱袋里有四十布币,你现在就算算,够不够。”

他将四个钱袋掷出,走到那衣服面前仔细端详。

“这套衣服,可有名字?”

“有有有,公子,叫翠雀鎏金。”店伙计接过钱袋一个一个的打开数钱,听到嬴政问自己,喜不拢嘴的回答。

“过来。”他又看了看我,轻轻一招手。

“怎么了?”我不解的过去。

“我要试试。”他挑眉,接着一个一个解开自己身上外衣的纽扣。

“现在?!”

这还是我上药时害羞的不行的嬴政吗?这还是经常把男女有别挂在嘴边的礼仪嬴政吗?!

他轻笑出声,笑靥绽放眼底,却也只是将脱下的外衣放在了移动桌子上的一角,又炼起新的衣服,转身往东北角走去。

我这才反应过来,卖衣服的地方怎么可能没有试衣间,他刚才是故意逗我的。

woc……

还好店伙计沉迷数钱,没有理会这儿,不然被旁人看热闹可比被当事人耍弄要丢人得多。

我对着他离去的方向,照着空气就是一顿无用打,小小年纪不学好。

当他从试衣间出来,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“郎艳其艳,世无其二。”

诚如店伙计所说,的确这一套比刚才那两套都要合适的多,尺码简直就是量身为他而做,他每走一步,衣料上的颜色就变幻一次。

像墨一样,又似流出翠色的光芒,仿佛又如看见冬日的雪,闪着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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